周建新,胡鹏林 | 中国文化产业研究2020年度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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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研究2020年度学术报告
周建新,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鹏林,文学博士,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原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
摘
要
2020年全球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带来了巨大影响,中国文化产业学术研究总体上关注疫情下的文化产业困境、突围和高质量发展。在学术热点方面,疫情时代的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文旅融合发展、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直播、电竞和短视频等主题研究成果较多,反映了学术界对社会热点、产业困境、文化科技和新业态的广泛关注。在文化产业基础理论、产业业态、企业园区、产业政策、区域文化产业等方面,研究成果越来越关注概念要素、细分领域、产业链条、产业立法、区域协同发展等主题。在文化产业年度报告方面,尽管成果数量有所下降,但成果逐渐规范化,成为学术界的年度必读书目,也成为政府决策参考和企业发展指南。在文化产业会议和期刊方面,学术会议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呈现出在线化、热点化、创新化等特色;学术期刊也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高质量论文的刊发,并通过新媒体传播,受到政、产、学、研等各界的普遍关注。2020年是中国文化产业的转折点,未来需要继续引导传统文化产业加快数字化进程,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新兴数字文化产业业态的研究,增设文化产业博士点,加强社会效益为先的价值引领。
关键词
中国文化产业;学术报告;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文旅融合;文化产业理论;文化产业业态;疫情下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0年文化产业研究概况
2020年中国文化产业研究整体呈现出研究成果总数下降、产业理论和学术史成果增加、关注疫情时代文化产业发展、反思文化产业发展弊端、探寻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机遇等研究格局。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出版文化产业学术专著64部,中国知网以“文化产业”为主题词的论文有1587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214篇。
2020年中国文化产业的总体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成果总数继续下降,学科意识逐步提升,文化产业基础理论和学术史研究成果有较大增加。(2)紧密围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带来的冲击影响,学者们深入研究疫情期间和后疫情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与方向,围绕疫情带来的问题展开多层次、多业态的跨界研究。(3)反思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带来的文化治理、文化堕距、风险防范等问题,并且针对文化产业现实问题,提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解决路径。(4)探寻文化产业和旅游、科技、金融、法律等领域的融合发展问题,提出各种跨界融合发展的构想,并希望以此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5)文化产业学术会议及其他各类学术活动,呈现网络化的新特征,政府、高校和研究机构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举办各类学术活动,成为2020年开创的新兴学术潮流。(6)文化遗产活化研究逐步受到学界重视。关于民族文化遗产转化、特色小镇建设、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受到普遍重视。多数研究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文化遗产创造性发展等角度,探讨文化遗产与区域经济发展协同问题。(7)受疫情影响,文化产业新业态问题颇受关注。文化科技融合、数字文化产业成为重大命题,文化产业数字化成为重点关注对象。随着5G时代的到来,电子竞技、二次元文化内容生产、媒体融合、科创电影产业、虚拟空间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所带来的沉浸式体验等现象颇受关注。(8)关于文化产业本质的再思考问题仍旧受到关注,讨论文化产业本质问题对加深文化产业的认识以及拓展文化产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具有重大意义。(9)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研究话题持续升温。人工智能深度介入文化产业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需要被重视,从何种层面解决问题也是此领域所要面临的挑战。
二、2020年文化产业学术热点透视
文化产业的研究内容和学术形式在2020年出现较多新变化,学术界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因而也出现诸多学术热点,主要集中在疫情时代的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文旅融合发展、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研究、直播电竞和短视频等新业态研究方面。
(一)疫情时代的文化产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是2020年的年度焦点,疫情对影视业、文化旅游业等文化业态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给数字文化产业带来的机遇,都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主题。据统计,2020年直接探讨疫情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论文有26篇,多数论文最终都指向后疫情时代的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和新兴数字文化产业。张胜冰和关卓伦讨论了新冠疫情下文化产业所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认为转变文化产业发展路径,形成新的“数字文化产业”业态,从而带来线上消费大幅度增长并形成新的文化产业格局显得尤为必要[1]。在陈娴颖等学者看来,疫情之下的数字文化产业出现快速扩张的数字平台和不足的优质内容之间、现存的数字鸿沟和亟待开发的下沉市场之间、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结构性困境,要想解决困境,必须在跨界合作与技术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流量变现与增强黏度、数字普及与触网下沉、加强贸易与文化出海5个方面实现突破。在后疫情时代的文化消费方面,范周提出文化消费新形态,认为这种新形态是由基于实物消费、服务消费转化和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构成,其趋势表现为大众消费回暖倒逼市场扩容、科技应用延伸文化业态边界、触底反弹加速市场洗牌、线上线下消费双轨并行进入常态化、多元场景开辟消费新空间、消费客群的细分市场成为新蓝海等方面[2]。杨晓东和崔莉认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驱动因素,催生数字文化消费的激情,能够帮助数字文化产业激发新动能[3]。有学者还提出疫情之下的文化产业新业态应当转向“新兴数字文化产业”以及“传统文化产业的经营互联网化”等方向。
此外,各地学者针对疫情对北京、上海、湖北等文化产业发达地区和疫情严重地区的影响做了深度调研,总结分析了疫情如何改变文化产业形态以及后疫情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径,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在国际化疫情形势下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二)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
科技部等六部委于2019年8月印发了《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推动中国文化科技产业进入新的阶段。2020年文化科技融合方面的研究论文超过50篇,主要集中在5G、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如何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这些新技术不仅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还催生了诸多文化新业态,包括沉浸式体验产业、云游戏产业、电竞直播产业等。花建认为沉浸式体验是文化与科技融合形成的一种新业态,是一种以空间造境为核心业态、依托数字化准客体而建立起来的体验活动,让观众从真实的体验进入虚构的世界,传达了创作者对于自我、万物、世界、宇宙等的新解读和新表达[4]。杨睿博和刘伟以大湾区为研究案例,讨论了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总态势、行业特征以及总体成效等问题,指出了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基本条件以及“数字化”发展的方式[5]。有学者提出全球竞争下5G技术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新变,认为在5G技术背景下,文化产业将在数字创意设计、数字影视、网络直播、移动短视频、数字全媒体、数字艺术、智慧旅游等方面催生大量新思路、新举措、新形式与新业态。
此外,有的学者对于区块链提升文化产业投资效益保持了乐观态度,并对文化和科技融合度测算进行了深入分析,也有学者对人工智能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风险防范问题进行了反思。
(三)文旅融合发展
自文化和旅游部新组建以来,文旅融合发展一直都是学术热点,文旅共生理论、文旅产业耦合发展、文旅融合路径、文旅融合实践成为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徐翠蓉和赵玉宗指出,文旅融合是构建旅游者国家认同的新路径,这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文旅融合的本质与意义[6]。但文旅融合实施的路径以及逻辑等重要问题也亟待解决。有学者指出文旅融合的逻辑在于“文化嵌入旅游”以及“文化旅游融合”等方面,据此逻辑,文旅融合演化出“文化+旅游”“旅游+文化”“文旅+其他”等战略模式。范建华等学者关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理论诠释与实践探索,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关系、融合路径和融合之后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进行了学科理论和产业史研究。赵书虹等学者认为民族地区文旅融合的动力来自于资源要素整合、旅游需求升级、创新变革支撑、企业管理决策等4个方面。也有学者从共生理论、耦合理论角度研究文旅融合,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从传统二分法到文旅一体化的过程进行深入研究,认为二者在共生、耦合之后获得了价值提升。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反思文旅融合的弊端,认为其将导致文化旅游产品的进一步商业化与产业链延伸,最后导致过度商业化与文化体验失真的乱象出现。
(四)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研究
数字经济视域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是学术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数字文化产业也得到深入研究,成为近年来文化产业研究的热点。2020年这方面的论文有15篇,其中5篇重点研究数字经济给文化产业带来的新机遇。黄永林认为以数字产业化为基础、产业数字化为特征的数字文化产业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是促进产业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数字文化产业不仅表现在现代技术的生产手段和生产方式的先进,还表现在数字技术对文化创意内容产业化的深度、文化两大主体泛在化的广度、文化产业发展高质化的速度、文化组织方式平台化的宽度、文化价值实现多元化的效度、文化产业融合化的强度等方面的延伸上[7]。向勇等学者认为数字经济时代,创意者经济将是文化产业的新形态;数字经济变革背景下,需要重点关注文化产业的新供给、新消费和新监管机制。也有学者认为数字文化产业将通过新兴业态的方式渗透到偏远地区,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模式。由此可见,学术界已经突破了对文化产业利用科技手段的简单“文化+科技”模式的研究,而是对数字技术与文化内容之间的共生共融状态给予了新的界定。
(五)直播、电竞和短视频等新业态研究
直播、电竞和短视频等产业近年来已经初露锋芒,由于在疫情期间出现爆发式增长,其成为社会公众和经济领域关注的焦点。2020年广东省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直播、电竞和短视频作为未来重点发展的3大新兴业态。在此背景下,学术界也迅速关注直播带货、电竞新生态、短视频碎片化等问题。2020年有关网络直播的论文有500余篇、电竞的论文200余篇、短视频的论文2000余篇,这些论文虽然多数都不是基于文化产业的专业视角,但是体现了社会和学术界的关注热度。这些新业态研究者多数是传播学、影视学、经济学、管理学、体育学等领域的学者,而文化产业界的学者较少关注这些新业态,或者因为专业背景的原因无法深入研究这些新业态,这也体现出文化产业研究领域的不足,过多关注大而全的宏大主题,而忽视小而新的业态研究。
三、文化产业基础理论和学术史研究
随着文化产业学科意识的加强,文化产业基础理论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目前文化产业通常归属在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体系之下,也有部分院校把文化产业作为一级学科单列在交叉学科之下,不论哪种学科归属,都体现了文化产业学科意识的增强和学科体系的完善,其中文化产业基础理论是文化产业的学科基石。
(一)文化产业基础概念研究
文化产业实践更新迭代速度极快,推动学术界对文化产业的基础概念进行重新界定,2020年有10余篇论文对文化产业的本质、范式、类型、融合、生态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刘素华认为文化产业的本质是物化的精神生产互动于人与社会再生产的现代系统,是依托技术—资本结构、由工业化—市场化—系统化特征的产业化生产方式实现的。这些关于文化产业本质的探讨,深入到技术和资本的层面,对物化的精神生产进行了剖析。相较国家统计局对文化产业的定义为“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对文化产业生产过程的要素进行了细化分析[8]。向勇认为目前文化产业研究范式主要有阐释主义、批判主义和建构主义3种立场选择,其中建构主义文化产业研究指向知识建构、审美建构和智力建构。虽然阐释主义、批判主义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但是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角度看,建构主义应该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学术界的主流范式[9]。有学者在传统的统计标准划分法、产业形态划分法、运作模式划分法等文化产业分类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从发生学角度的四分法,即审美型、游戏型、符号型、知识型4种文化产业类型。此外,还有经济和管理学科的学者对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文化产业生态系统模式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丰富了文化产业的基础理论研究。
(二)文化产业聚集和集群研究
文化产业天然具有聚集效应,其往往通过文化产业链、文化聚集区或文化产业园区的方式形成文化产业集群,2020年有20余篇论文研究文化产业聚集和集群。从文化产业集群与生态城市发展角度,有学者认为两者之间存在协同发展效应,文化产业集群增强了城市文化竞争力,为生态城市提供了新动力;与此同时,生态城市文明建设中的生态技术又催生了文化产业新要素和新业态。从中国文化产业集群的成长路径角度,有学者认为可以将其划分为“依赖母城的要素群集-自立门户的产业主导-反哺母城的辐射联动-产城融合的转型发展”4个阶段。还有学者关注集群发展的要素和聚集效应的考核等问题,对金融集聚、产业空间、知识溢出等要素做出细致分析。笔者发现文化产业聚集研究主要集中在外部要素,而缺乏对文化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的研究。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形成集群,除了外部要素之外,更重要的是产业链条的环节研究,比如在视频产业,演员经纪、影棚拍摄、后期制作、互联网广告等各种产业链条聚集在产业园,节约了交通、物流、会议、谈判等各种成本,最终形成效益明显高于其他区域的产业集群。在优化外部产业环境初见成效之后,文化产业聚集和集群研究应重点关注内部产业链条,进一步推进产业集群研究。
(三)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研究
商业模式是文化产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最多的领域,多个学科的学者都切入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研究,2020年这方面的论文多达60余篇,研究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文化产业模式创新、旅游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数字文化产业模式、音乐文化产业模式、数字电影商业模式、自贸区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休闲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等领域。其中对数字技术下的文化产业商业模式探讨是最为集中的领域,文化产业数字化是国家战略,包括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和新兴数字文化产业等方面,如何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业模式,成为文化产业理论和实践的重大主题。如张路、魏亚平等学者把数字电影商业模式特征总结为内容为王、平台为基、体验为核和科技为线;他们以数字出版、数字影音、游戏动漫和智慧旅游等数字文化企业为样本,剖析了数字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变革与财务战略的匹配关系;熊启等学者聚焦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路径,认为在内部产业资源和外部产业要素之间存在着3种商业模式创新。这些商业模式的研究多数是在总结文化产业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提升,但是对于政府和文化企业来讲,更希望学术界能够在现有基础上对商业模式进行预测和预判,提出方向性的专业意见,真正引领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这也是文化产业商业模式需要拓展的研究领域。
(四)新中国70年与文化产业体制变迁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它的战略地位对于国家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影响愈发重大。刘静和惠宁讨论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文化产业所经历的演进阶段逻辑。研究指出自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文化产业具备了“历史文化传承”“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文化科技创新”3个演变逻辑,并由此衍生出了文化产业均衡性、产品供给力与产业创新度等诸多问题。基于此,该研究认为,把握文化产业的历史变迁、逻辑主线以及发展特征能够帮助学界与业界增强对于文化产业运行规律、生产要素、行业规划、市场体系建构和文化资源配置优化等方面的认识,从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10]。刘瑞明、毛宇和亢延锟等学者以旅游业的制度变迁为研究切入点,评估了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对于地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文化体制改革能够有效激活市场活力,从而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多维度融合[11]。上述研究表明,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对于文化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且深远的影响,讨论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关系能够长期有效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一面“历史明镜”。
(五)文化产业学科建设
近年来,艺术学作为一个学科门类单列以后,关于其下属的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与文化产业的学科发展问题有了更多的探索。恰逢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10周年、交叉学科成为第14个学科门类元年之际,笔者就文化产业与艺术学理论二者的学科关系提出了“去留论”: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艺术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文化产业可以作为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方向而脱离艺术学理论发展。其他学者也认为艺术学理论与文化产业学科“成为一种新现象,文化产业改变了艺术存在形态,其自身的文化本位原则能够唤起“人文关怀”。在艺术学理论视域的观照下,文化产业研究与艺术史、艺术理论、艺术批评三者之间的“互渗”衍生出了文化产业史、论、评的学科新体系。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离不开文化产业学科的支撑,讨论文化产业学科建设,厘清文化产业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远近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探寻自身的边界,从而更好地确立自身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从文化产业学科内部看,进行文化产业学科发展审视,能够有效厘清文化产业学科的内部结构,从而为该学科长久发展奠定基础。
四、文化产业业态研究
2020年文化产业业态因疫情影响衍生出许多新的变化,为适应新的发展情形,学者们创新性地提出了许多新的发展模式,主要体现在文化旅游、数字影视、演艺产业、文化科技新业态等方面。
(一)文化旅游产业的困境和突围路径研究
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新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紧密结合,不仅有利于推动产业本身的繁荣和进步,同时也能促进我国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关于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研究集中在探析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如何从优耦合协调发展,通过耦合协调度模型对东北地区、江西省、成都市等的文旅产业耦合协调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其耦合协调水平的发展因素,并针对不同地区的文化资源和旅游现状,运用产业系统耦合理论为当地文旅融合发展提出因地制宜的解决措施,不断提升其文旅产业耦合协调度,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发展。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我国旅游业发展受到重创,行业上半年整体营收损失惨重,对此也有部分学者提出了后疫情时代文旅融合发展应侧重于开发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避免出现融合方式单一化以及产品单一化等问题,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文旅融合研究大都依据当地现实发展情况,借用相关理论找出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困境及问题,同时提出可实施建议及措施,为当地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二)数字影视研究进入新常态
影视行业作为受疫情影响的“重灾区”,整个行业在2020年上半年几乎是处于停滞的状态,电影撤档、影院关门、剧组停工停拍,疫情对于影视行业带来了重创的同时,也促使更多相关学者在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影视行业发展现状进行不同的研究,为影视行业发展提出新的思考和发展方向。在疫情发展较为严重的时刻,线下影院处于停摆状态,但居家隔离、闭门不出的抗疫状态为线上影视行业发展带来了更多观众和营收的可能性。面对此种情形,线上影视平台以及相关影视公司应如何应对互联网巨头的资金流入,如何更好地借助政策扶持走出当下困局,为平台及公司争取到更好的发展前景,这些都是学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影视行业逐步恢复,2020年7月20日上映了疫情后的第一部电影《八佰》。后疫情时代,学者们不断思考影视行业应如何发展才能有效恢复营收、缓释疫情带来的猛烈冲击。对此,有学者认为应将目光聚集于优质内容创作,通过拍摄影视融合类影视剧、灾难题材或灾难类型电影以及玄幻、魔幻、幻想型影视作品来满足受众的“想象力消费”,以此进行突围、推动影视行业发展。关注内容本身的创作固然不错,但除此之外研究者还应将目光放在全产业链的行业联动上,打通电影、电视剧、网剧3种布局,不限制内容播放形式,促进全行业联动发展,优化院线端的同质化竞争与产能过剩的问题;同时优化影视行业营销模式,以开放包容的心态迎接竖屏短剧等新形式的发展,为影视行业的发展争取更多可能性。不可否认的是,疫情对影视行业的发展带来重创的同时,也催生了影视行业许多新兴业态的出现,后疫情时代我们更应沉着冷静科学应对复工后的影视行业发展困境,推进影视行业积极稳步发展。
(三)演艺产业研究开辟新格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大众消费理念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观看演出(包括音乐、戏剧、话剧等)越来越成为大众所认可的、重要的文化娱乐方式。演艺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产业之一,具有极大的辐射范围和带动作用,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大研究意义。受疫情防控限制,与观众联系较为密集、需要现场演出的音乐会、话剧、戏剧、旅游演出等线下表演类活动全面停摆,演艺行业在疫情严重时期全产业链受到了严重冲击。不少学者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如创新演出播放形式,推出云拍摄、云演唱会、云音乐会等新的演出形式;改变演员与观众的沟通方式,引入弹幕、评论、点赞等新形式代替原有的观众在剧院内的鼓掌、喝彩等传统沟通方式。传统的现场演艺向线上演出的转变也是演艺产业积极寻求的自救措施。面对新的形势,未来线上演出能否完全替代传统现场演艺,线上演出能否复制传统现场演艺带给观众的沉浸式氛围,最重要的是观众是否有意愿为线上演出付费,这些都是我们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其中尤其需要关注经济效益问题,目前所开展的大部分“云端演出”都是以免费或者公益的方式进行,未来线上演出是否有能力实现盈利是关乎文化产业从业者生存的现实问题。
(四)文化科技新业态研究进入细化领域
科技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创新要素,对于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是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也是近年来文化产业不断研究的热点问题,在疫情发生之后,文化产业内的许多细分行业更是直接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作为其首推的应对策略,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2020年文化科技新业态研究主要表现在文化科技融合的要素分析、文化科技融合路径等方面。在科技介入文化产业领域,学者们主要关注如何借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经济等创新要素赋能传统产品的智能化发展,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同时提升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12]。在文化科技融合路径探析方面,学者们认为应从产业体系的分工模式、不同参与主体和产业布局等多方面进行深度融合发展,同时也意识到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中我们应密切关注和解决相关版权问题、隐私保护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伦理道德问题。部分学者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些解决措施,但提出的措施相对较为宏观、不够具体,同时也欠缺对行业实际现状的考虑。
五、文化企业和园区研究
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园区是文化产业体系的市场主体,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对此主题较为关注,2020年文化企业和园区研究特点如下。
(一)疫情影响下文化企业的困境与应变举措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文化企业总体的发展状况并不理想,且企业发展的两级分化现象较为严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直接影响是人员流动与聚集的收缩,具有空间聚集性和人员密集型特征的线下实体文化企业受疫情影响大都损失惨重,以互联网为发展基础的文化产业新业态公司则乘此机会获得了大量流量进场,使得整体营收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在这种发展背景下,大量学者在研究中更多关注的是疫情对于文化企业发展的影响,以及后疫情时代文化企业应如何抓住机遇实现逆风翻盘。综合来看,文化产业的不同行业企业需要在特定的时间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以互联网为发展基础的数字文化企业在迎来大量流量入场的同时,应思考如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感,同时尽力做到用户留存,推动企业实现正态循环发展;损失惨重的线下文化企业在疫情发展严重时期可寻求政策支持、申请政府补贴,缓解当下的现金短缺和用工不足等实际问题。
除了聚焦于疫情对于文化企业的影响之外,也有学者从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出发,思考在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当下,如何优化文化产业创新业态,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总的来看,创新是文化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我们可以从政府、园区、企业等3方面协同联合推动文化企业的高质量创新发展。首先,政府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建立专项政策和补贴内容,帮助企业搭建完整的文化产业集群生产链,建立以文化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其次,园区应积极搭建知识流通平台,完善高质量“网络关系”[13],同时制定相关知识产权规定,强化企业间信任,进一步整合园区资源,为相关文化企业整体协调高效发展做准备。最后,企业应最大化地利用资源,提高自身发展质量和创新水平,努力成为行业内发展的标杆企业。
(二)文化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
在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文化产业体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文化产业园区作为文化产业的载体和窗口,近年来其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都实现了大幅度提升,但总体来看仍然存在产业园区发展根基不扎实、基础建设能力不强、创新能力欠缺等问题,如何加速园区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我们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对此许多学者从不同学科角度提出了相关发展建议。
当前文化产业园区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政府为提升园区治理水平提供了新的空间,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则为产业园区融合发展提供了新动能,网络联结强度、知识吸收能力的增强均有利于提升文化企业的创新绩效,我国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应朝着产业集聚化、园区开放化、融合多元化和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努力。为此我们需要树立统筹协调的概念,联合政府和园区协同发展。政府不仅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设立文化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和补贴,同时也应创造性地联动当地金融机构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金融等政策,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构建重点产业协同发展生态链、开展实地调研查找园区发展差距,依据具体情况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战略体系和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发展机制。产业园区的发展与政府政策息息相关,政府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的同时,可以寻找优质品牌实现深度融合发展,协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形成重点项目示范,引领区域合作发展。
六、文化产业政策研究
2020年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3大方面:(1)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补贴研究得到新发展,其立足于复杂系统中的快慢型动力系统理论,对文化产业融资生态系统进行建模分析,同时分析文化产业的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力求为文化产业带来更合乎发展需求的专项资金和补贴建议;(2)综合分析文化产业政策运行与监管内容,从动画产业、民族传统文化产业、数字文化产业等多方面出发,对比中外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短板,多角度探析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发展路径;(3)不断完善文化立法与管理制度,在反思文化立法对提升文化治理能力影响的同时,呼吁中国文化产业的激励性立法,并借用AI赋能文化产业的管理制度创新研究,规避文化产业行业的秩序失范,促进行业治理。
(一)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补贴研究有新发展
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和补贴对于促进行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更好地驾驭专项资金和补贴、提高其利用效率,是学者们历来研究的问题。有学者以快慢型动力系统理论为理论基础,以文化产业众筹生态系统模型为切入点,通过对快变量和慢变量的关系和演化机制进行分析后建立动力系统模型,使该系统模型成为文化产业众筹融资生态系统建模研究的重要工具。此外,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具有直接融资优势并且产业导向功能较强,能够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争取到更多融资和补贴。这种新的专项资金和补贴不仅有利于突破文化产业传统的融资发展困境,同时也是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有一定意义的金融创新。在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实现内部优化的同时,政府也应积极完善其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使企业与政府协同发展,使专项资金和补贴更好地为产业服务。
(二)综合分析文化产业政策运行与监管内容
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应基于我国不同地域的实际调研情况,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文化企业在扶贫方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上提出新的建议和方向。叶林等人通过对贵州水城县农民画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政策绩效评估,发现该政策促使贫困家庭生产将有限劳动时间配置到边际产出更高的文化产品生产,并最终增加人均家庭收入和提高福利水平。文化产业扶贫政策在考察期内存在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的性质,文化产业扶贫具有显著的减贫效果[14]。制定文化产业扶贫政策,则需要考虑不同地域的发展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补贴措施。如江苏省在制定相关文化产业政策时,依据苏南、苏中、苏北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发挥科技对于文化的提升作用,有效挖掘地方资源,制定专项文化产业扶贫政策。
除不同地域的文化产业政策发展侧重点不同以外,不同行业的文化产业政策发展面临的实际情况也各有不同。数字文化产业历来是行业内的热点问题,同时高新科技对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应抓住这一契机,对比欧美国家的发展经验,进一步完善角色定位、完善数字文化产业立法建设、提升政府政策规划宏观引领能力、创新财政扶持模式、推动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打造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政府在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时,需要遵循市场机制,以西部地区地理的邻近性为基础,扶持企业发展以民族传统文化产品为代表的消费品工业,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着力提高企业专业化分工水平,逐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
(三)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立法与管理制度
文化产业的特殊性要求使得其立法发展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在立法时不仅要考虑提升文化治理水平,同时还需要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周婷针对国家提出的文化产业相关的激励性立法设想展开了深入研究,对其立法内涵和原则进行分析,探究了激励性立法的“两大支柱”及其发展必要性,以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性立法的作用,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15]。除立法制度进行了创新之外,在管理制度上文化产业也需利用科技来完善行业发展结构。如用AI赋能文化产业管理制度创新研究,减少智能时代不可避免的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信息茧房问题严重以及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通过更高层次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导向的文化产业法律体系建设,减少因监管不明确而导致的追责缺口机制问题。激励性立法和科技赋能管理制度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着力解决文化产业在立法和管理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又具有一定的可实施性,我们应在日后实施的过程中依据现实发展状况不断修正完整,提升我国文化产业的治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七、地域文化产业研究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地域文化产业研究相关著作有24本、论文37篇,研究内容主要分布在区域性文化产业、城市群文化产业、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
(一)区域性文化产业研究稳步发展
区域性文化产业研究仍然是依托于当地具体发展情况,根据不同地域的特殊性,找出当地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地域性问题,并从多学科、多角度探讨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以此构建良好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有学者认为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发展文化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北京可凭借其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丰厚的文化资源,完善产业生态形成企业联动格局,打造产业集群,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有学者通过“钻石模型”理论,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支持性产业、企业战略和结构、竞争状况和机会、政府等要素方面,因地制宜地提出山西电影产业的竞争力优势及存在的问题,力求在建设富有特色和魅力的文化旅游强省背景下,使得山西电影产业发展能得到质的飞跃和提升。区域性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对于整体行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者们对区域性文化产业的研究大都依托于当地的发展情况,并引用具体的案例说明分析文化产业下一步的发展走向,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二)城市群文化产业研究成果颇丰
国家战略背景下的地域文化产业历来是学者专家们的研究重点,如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大运河城市群、京津冀首都经济圈等国家重点区域的文化产业在今年都受到了学者们的重点关注。学者们通过对具体区域的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生态资源、历史资源等的发展水平与耦合度研究,归纳总结之后探究其现存问题以及发展路径,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粤港澳大湾区将打造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有活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富有竞争力的创意集聚区,然而,大湾区各城市文化产业现状各有优势与短板。马艳菲立足于制度性开放合作的视角,通过分析粤港澳三地的文化产业的现有基础条件和开放融合现状,探讨如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融合发展[16]。笔者对我国省域文化资本估算及其空间差异进行了研究,运用层次分析、相关性分析、鉴别力分析等定量方法构建了省域文化资本估算指标体系[17]。另有学者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中国文化产业应当通过积极构建以“和合”观为主导的跨文化传播准则,重塑产业伦理,从而带动文化产业海外形象的提升。也有学者通过熵值法对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2012~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文旅融合水平与发展态势进行分析,提出将大运河沿线各城市的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的措施,以及如何更好地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培育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
(三)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研究升温
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经济发展一般,但由于其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以及巨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得到学者的重点关注。从宏观上讲,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应依托于富足的民族文化资源,培养具有当地特色的民族文化艺术产业,并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实现文旅产业协同发展。以边疆民族地区为例,总的来说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创新能力与产业要素不足,同时面临着民族文化安全形势严峻和民族文化生态薄弱的问题,我们应发挥比较优势,走民族发展特色化道路;深入挖掘文化资源价值,打造特色民族文化品牌;提防文化入侵,维护边疆民族文化安全,保护边疆文化生态,推进边疆地区可持续发展。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有学者指出需要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现存的一些问题和困境的同时,辨别出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多样的民族文化资源以及独特的地域文化资源,从而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特色理念,实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促进民族文化品牌建设,不断延伸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生产链,积极拓展对外文化贸易,促使少数民族地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八、文化产业年度报告研究
相较于2019年而言,2020年发表文化产业年度报告的数量下降较为明显,共发表文化产业年度报告(蓝皮书)26部,主要以文化产业业态发展报告、全国性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以及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为主,这些年度报告大都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一)全国性文化产业业态发展报告聚焦产业核心内容
2020年全国性文化产业业态发展报告大多聚焦于行业细分内容,由国内知名高校及领军学者组织,针对行业内具体的细分领域并结合典型案例,对文化产业整体业态和行业现象进行较为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为政府政策、制度的制定提供了较强的参考性。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文化建设蓝皮书:中国文化发展报告》《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报告2020》《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年度研究报告》《中国旅游发展年度报告书系》等。
(二)地区性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地域集中于经济较发达地区
地区性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大都集中了政产学研力量,由当地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政府组织委托知名高校或学术机构撰写。文化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及政府相关态度是衡量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实力较为雄厚,政府有较强的意愿出台更多相关政策及补贴扶持企业壮大。2020年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性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有《广州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深圳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20年浙江发展报告(文化卷)》。由于受疫情的影响,许多地区如武汉市、杭州市、成都市今年并未出台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现有的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从发布内容来看,大多聚集于文化产业区域建设成果,覆盖了传统文化产业业态、民族文化产业业态和新文化产业业态等多个方面,内容涵盖较为全面,同时研究较有深度。
九、文化产业学术会议和期刊研究
受疫情影响,2020年文化产业学术会议以线上会议为主、线下会议为辅,学术期刊对疫情下的文化产业及其高质量发展路径给予重点关注。
(一)学术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
1.在线化。在线会议成为2020年文化产业学术会议的最大特色,部分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即使纯线下会议,也多数都会同时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扩大会议的传播度,增强学术影响力。如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大会搭建了融媒体传播的矩阵,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视频媒体+现场论坛+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多媒体联动传播方式,通过国内外电视转播、网络直播、现场连线等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再如深圳大学的2020年文化科技创新论坛,虽然采取线下会议模式,但同时进行了网络直播,在线人数超7千人,极大地提升了传播效果。在线会议将是未来文化产业学术会议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可以跨越国界、地域,吸引更多文化产业专业人员和从业人士参与,提升了学术会议的学术影响力和产业发展的价值。
2.热点化。2020年在线学术会议的便捷性大大提升,因而学术会议的主题更契合社会和文化产业热点,便于通过在线会议和网络直播平台吸引更多专业人士参与。如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举办了“疫情与文化产业发展”在线高峰论坛,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举办了“后疫情时代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网上论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举办了“疫情时期的艺术”网络学术论坛,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举办了“后疫情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以及以“文化共生、产业共融、美好共享——后疫情时代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在线会议。由此可见,诸多文化产业学术会议都围绕疫情下文化产业发展的热点,发出了学术界的声音,提出了文化产业走出困境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3.创新化。学术会议除了会议形式的创新,还有会议参与者和会议主题的创新。2020年文化产业发展处于特殊历史时期,因而政府管理者和企业家都非常关注,他们积极参与甚至组织学术会议,邀请学者与政府管理者、企业家同台对话,希望通过政、产、学、研等各界的深度交流,提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此外,会议主题除了关注疫情的热点之外,还特别关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对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给予高度关注。比如首届文化科技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是“文化和科技融合”;2020文化科技创新论坛的主题是“云端与现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挑战与机遇”;2020年数字文化大会的主题是“5G新时代、文旅新生态”;中国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委员会2020年年会,以“十四五”期间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第一个具体议题就是“5G时代的文化业态创新”。由此可见,2020年学术会议在会议形式、会议参与者、会议主题方面具有创新性。
(二)学术期刊更加关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2020年的学术热点,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政府、产业界和新闻媒体都给予了较高的关注度,因而学术期刊也更多地开辟文化产业专栏。《深圳大学学报》《山东大学学报》《福建论坛》《人民论坛》《出版广角》等期刊常设文化产业专栏,并以主题化的组稿方式发表影响力较大的论文,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在《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均获得较高的转载率。《同济大学学报》《山东社会科学》《东岳论丛》《探索与争鸣》《江汉论坛》《江海学刊》《艺术百家》《艺术评论》《中国电影市场》等期刊也加大了对文化产业论文的刊发,这种趋势既是对文化产业学术研究的认可,同时也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号召,这些论文不仅在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而且对政府决策、文化企业发展和从业人员提升自我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总 结
在全面回顾和总结2020年文化产业学术成果、学术会议和期刊等基础上,笔者认为未来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在以下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提升。
(一)引导传统文化产业加快数字化进程
数字经济是未来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最大动力,传统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已经在推进,但是目前数字化战略尚未达到预期目标。学术界应该在现有数字化转型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传统文化产业,结合数字经济发展方向,找到阻碍数字化发展的痛点,提出实现数字化、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与此同时,对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文化安全、商业伦理等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既要建立试错容错机制,也要尽量避免数字化方向出现偏差,以学术论文、产业报告、咨政报告等方式及时反馈并纠偏。
(二)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和科技融合、文旅融合等是2020年文化产业学术研究的重点领域,除此之外,还必须加强文化产业与农业、商业、体育等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目前文化产业界之所以还没有对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进行足够研究,主要是因为学科壁垒、知识背景差异、理论与实践的隔阂等原因造成。因此需要加强文化产业的跨学科研究,形成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学术研究团队,通过多学科深度交流与合作,切实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
(三)加强新兴数字文化业态的研究
直播、电竞和短视频等数字文化新业态是近年来国家和各省市都在推动发展的新领域,虽然产业发展初见成效,而学术研究却相对滞后。目前关注这些新业态的学术论文和产业研究报告相对较少,很多学者并未深入调研这些新兴数字业态,仅仅从理论描述、产业视野等角度给予一定的关注,并没有抓住这些新兴产业的兴奋点和行业痛点,反而一些企业研究院、社会智库对这些新兴业态进行了较多的调研,撰写了细致的行业分析报告。因此,笔者认为对新兴数字文化业态的研究,必须深入到行业的前端,理论后置、实践和调研前行。学者们需撰写接地气的新兴业态发展报告,找出新兴行业的方向和需要预警的方面,真正落实“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学术精神。
(四)增设文化产业博士点
近年来文化产业学术研究成果逐年减少,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文化产业高端人才严重缺乏。随着文化产业热度常态化之后,其他学科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的学者相对减少,回归学科本位主义的立场,导致文化产业研究队伍不断减少。而文化产业研究人员多数也不是本专业博士毕业,全国每年文化产业博士研究生招生仅数10人,因此国家亟需增设文化产业博士点,其既可以置于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之下,也可在交叉学科下面设立文化产业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培养更多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加强学术研究队伍建设,推动学术研究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李凤亮认为,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都强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根本变革,强调适应国际局势、国内形势、产业趋势、学科态势而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做出战略性调整与根本性变革[18]。
(五)加强社会效益为先的价值引领
文化产业经过近20年的高速发展,目前正进入规范化和法治化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十九大以来,建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成为文化产业的新目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十九届五中全会及“十四五”规划再次着重强调此原则。因此,笔者认为从事文化产业研究,不能仅仅着眼于经济效益,而需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牢记社会效益为先的价值引领原则,必须让文化科技发展和经济效益服从于社会效益,这是文化产业研究的首要原则。
(六)继续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魏鹏举认为坚持守正创新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19],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新时期确立的文化经济新方向与新命题,是经济与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但当前研究并未就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展开深入讨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基础、模式与路径、演变方向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何有效评价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学术界面临的重要问题。尽管一些学者已经做出努力,但由于该问题十分复杂且牵涉众多,有鉴于此,我们需关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更新,明确我国各地区的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状,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国,实现文化经济化效益与文化社会化效益“双轨并行”,为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时尚融媒体产业平稳发展等诸多方面做出贡献,依靠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等形式,继续积极推动和服务全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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